《==招标投标法 第四章 开标 第三十四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图书馆城市书房智能化设备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7-23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图书馆城市书房智能化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215G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图书馆城市书房智能化设备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11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7月23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图书馆 | 城市书房智能化设备 | 1 | 深圳市海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945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图书馆/教育园区/0574-65776719
中标供应商: 深圳市海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深证市南山区科苑路16号东方科技大厦1903B
评委会名单:林丹红、沈云峰、陈辉、温小文、戚建海 |
| 六、采购文件: | 2018-215GG象山县图书馆城市书房智能化设备采购_201872315557.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7月24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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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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