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莱芜高新区无人机、投影仪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1、采购人名称: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招标网==》
2、采购代理人: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采购项目名称:莱芜高新区无人机、投影仪采购项目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6日至2018年7月18日 5、开标日期:2018年7月20日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请准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来源:十环网==》
成交人 | 成交价(元) | 地址 | 业绩公示 | 山东优耐特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8260.00 | 莱芜经济开发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福星苑小区 | 无 |
8、公示期:2018年7月25日(1个工作日) 9、谈判小组成员名单:魏列文、杨永传、王磊 10、评审结果: 排序 | 竞标人名称 | 竞标报价(元) | 评审结果 | 第一成交候选人 | 山东优耐特智能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48260.00 | 成交 | 第二成交候选人 | 莱芜市昊成农林开发有限公司 | 48720.00 | 未成交 | 第三成交候选人 | 淄博瑞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 | 未成交 |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莱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地址:莱芜高新区汇源大街108号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金十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莱芜高新区凤凰路47号城市规划馆3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634-5870808 2018年7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