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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2018]关于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羊头镇安置区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编制服务的中标候选人公示7月24日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羊头镇安置区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PGJSZB2018设字00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PGJSZB2018设字008号 项目名称: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羊头镇安置区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编制服务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古雅0774-883835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日。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非标准设备设计;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⑤项目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08月0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莫诗香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23日 总中标金额:296.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四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null | 296.4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071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 评审专家名单: 陈建明、麦克健、陈伟平、刘刚、方少敏、梁天辉、龚晴、陈妲、宾朝香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日。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非标准设备设计;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⑤项目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08月01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羊头镇安置区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编制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HZPGJSZB2018设字008号 | 招标人 |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建设规模 | 新建市政道路,各路段建设规模如下表概述: 序号 | 路名 | 起点桩号 | 终点桩号 | 规划宽(m) | 近期宽(m) | 长度(m) | 建设标准 | 1 | 新江路 | K0+000.000 | K1+072.837 | 30 | 8 | 1073 | 次干道 | 1-38 斜交45度 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桥宽30m,跨径38m。 | 2 | 南灵路 | K0+000.000 | K0+401.612 | 24 | 8 | 402 | 支路 | K0+401.612 | K1+062.840 | 24 | 661 | 1-30 斜交40度 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桥宽24m,跨径30m。 | 3 | 柿木路 | K0+000.000 | K0+967.546 | 24 | 8 | 968 | 支路 | 1-38 斜交45度 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桥宽24m,跨径38m。 | 4 | 滨江大道 | K0+000.000 | K1+520.000 | 30 | 30 | 1520 | 次干道 | K1+520.000 | K1+648.138 | 8 | 128 | 1-38 正交90度 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箱梁,桥宽30m,跨径38m。 | 5 | 平江路 | K0+000.000 | K0+574.649 | 24 | 24 | 575 | 次干道 | K0+574.649 | K0+979.813 | 8 | 405 | 6 | 向江路 | K0+000.000 | K1+045.792 | 30 | 8 | 1046 | 次干道 | 7 | 江南路 | K0+000.000 | K0+853.912 | 15 | 15 | 854 | 支路 | 8 | 羊望路 | K0+000.000 | K2+719.631 | 30 | 8 | 2720 | 次干道 | 9 | 寿光路 | K0+000.000 | K7+943.527 | 24 | 8 | 7944 | 支路 | 10 | 平羊路 | K0+000.000 | K0+670.646 | 15 | 8 | 671 | 支路 | 备注: 1.以上各路段中最大给水管径为DN600,最大排污管径为DN800,最大雨水管径为DN1500。 2.项目总投资估算:约人民币28860万元。 | | 项目投资估算 | 工程部分投资额约人民币35483.00万元。 | 公示开始时间 | 2018年07月24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18年07月27日 | 预中标人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 候选人 情况 | 第一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2964000.00元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日。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非标准设备设计;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⑤项目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08月01日。 | 项目负责人 | 陆洲雄(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路桥工程,证书编号:0008196) | 第二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恒企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3040000.00元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日。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非标准设备设计;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⑤项目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08月01日。年08月01日。 | 项目负责人 | 王艳丽(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道路与桥梁工程,证书编号:1424758) | 第三 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中泽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 2926000.00元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日。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非标准设备设计;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⑤项目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08月01日。 | 项目负责人 | 陈牧(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路桥,职称编号:0804541)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无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平桂区乡镇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8834369 | | | | | | | | | 招标人: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24日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西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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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计 项目 中标 招标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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