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来源:十环网==》 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地埋水平加长型双向垃圾压缩机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7-23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地埋水平加长型双向垃圾压缩机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182G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地埋水平加长型双向垃圾压缩机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11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7月23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 | 地埋水平加长型双向垃圾压缩机 | 1 | 宁波市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 |
采购单位: 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象山泗洲头镇/13968380089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美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余姚市陆埠镇钟山东路74号
评委会名单:许敏浩、姜希平、仇列、施建文、徐振海 |
| 六、采购文件: | 2018-182GG象山县泗洲头镇人民政府地埋水平加长型双向垃圾压缩机最新_20187231736.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公告期限:2018年 7 月 23日-2018年7 月 24 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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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33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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