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连平县人民检察院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四、五楼办公室及其他修缮工程的中标、成交公(2018)告7月24日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连平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于2018 年07月20 日就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四、五楼办公室及其他修缮工程(440000-201806-148050-0004)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806-148050-0004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四、五楼办公室及其他修缮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86,4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连平县新世界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周振青 地址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城肖国排地段(南山大道中)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二条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四、五楼办公室及其他修缮工程 | / | / | / | / | 78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07-20评审地点: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张伯焕成员: 钟远雄、徐志明(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收费金额: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一)谈判情况及说明: 1.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根据初步审查表所列的内容对各投标人进行初步审查。 (2)通过初步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有3家,如下(见初步审查结论统计表): 1.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 2.连平县新世界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3.广东鹏祥建设有限公司 2.详细谈判 评审小组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用户需求书,对报价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仔细的审核,并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就商务、技术 、价格问题等问题与参加投标供应商进行了谈判,投标供应商根据评委提出的问题作出了相应的承诺。 3.价格评审: 谈判后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了最终报价(见最终报价表)。 4.最终报价统计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对合格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进行统计(详见最终报价统计表)。 序号 | 投标人 | 第一报价(元) | 最终报价(元) | 排名 | 1 | 连平县新世界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 ¥781,035.38 | ¥780,000.00 | 1 | 2 | 连平县建筑工程公司 | ¥782,648.85 | ¥781,550.00 | 2 | 3 | 广东鹏祥建设有限公司 | ¥784,530.90 | ¥783,630.90 | 3 |
(二)谈判结果 项目名称:连平县人民检察院三、四、五楼办公室及其他修缮工程 中标候选人:连平县新世界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投标总价:人民币柒拾捌万元整(¥780,000.00)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小姐 | 联系电话:0762-438800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徐先生 | 联系电话:0762-4326478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新城大道中 |
| (三)采购人: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新城大道石龙桥头侧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谈判(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连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4日
来源:广东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谈判 中标 项目 竞争性 工程
上一篇: 新安县水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新安县水城苗圃种植工程中标公[下午发布]示7月24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广东连平县人民检察院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