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环境保护局2018年(2018)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专项项目中标公告7月24日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上海市环境保护局的委托,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专项项目”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180711-233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SHXM-00-20180711-2338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专项项目 项目联系人:徐迪 联系方式:1771790552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1111111111 2311695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喆仡 1771790552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23日 总中标金额:189.5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2.216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服务类招标费率记取招标服务费,记取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按人民币壹万元整记取(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招标机构将就收取的服务费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所含的增值税可用于进项税抵扣。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六、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网==》
成交公告 由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组织的上海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专项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180711-2338,预算编号:00-18-54332,项目总金额:1910000.00)的竞争性磋商方式的采购,于2018-07-12 15:30:00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发布采购信息,在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3会议室评审。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并经采购人确认,本次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交日期:2018-07-23 二、成交信息: 包为“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专项”的成交供应商: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地址:宝山区湄浦路335号,成交金额:1895000元 三、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2018年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专项项目规格型号:定制数量:1项单价:1895000元服务要求:监测物种和方法根据国家《方案》中(表3,表4和表5)列明要求监测117种化合物。其中表4里的13种醛、酮类物质(OVOC)用DNPH的吸附管采样, 后由离线手工高效液相色谱法分析。国家《方案》中,表3,表5 和 表 4 的部分化合物,用数码罐(或硅烷化罐)采样, 样品由HJ759 标准方法,采样后用预浓仪配色质联机方法分析。采样时间与频次分为常规采样和加密采样。常规采样频次为1次/6天,加密采样频次为8次/天。要求在臭氧污染最重的月份里选择1个污染过程开展连续10天的加密采样监测(期间不进行常规采样),其余月份开展常规采样监测。本次监测主要时间为2018年7月至2018年9月。加密监测时间一般在7-8月份,具体由招标方确定后提前三天通知。其他要求详见投标文件中标理由:投标人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所投评估服务内容所有商务和技术指标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经评审其综合得分最高,故推荐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中标单位。 四、评标委员会成员: 崔虎雄,陆鲁,余志荣 如对采购结果有异议,请于本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感谢各供应商单位对本次采购活动的积极参与! 备注: 本次招标的招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的服务类招标费率记取招标服务费,记取服务费金额不足人民币壹万元整的按人民币壹万元整记取(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招标机构将就收取的服务费向中标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其中所含的增值税可用于进项税抵扣。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代理费人民币2.216万元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网==》 | 采购人: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 | 地址:上海市大沽路100号 | 地址: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 | | 邮编:200003 | 邮编:200040 | | | 联系人:11111111111 | 联系人:陈喆仡 | | | 电话:23116955 | 电话:17717905528 | | | 传真:63556038 | 传真:021-62791616 | | |
| | 本项目公告详见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上海上海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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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招标 中标 项目 上海 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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