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青政采磋商(货物)2018-239号 |
| 采购项目名称青海省建新监狱会议室屏幕购置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00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74.5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5日 |
| 评标日期2018/07/24 14:40 |
| 定标日期2018/07/24 18:00 |
| 各包要求 成交供应商名称:青海图志商贸有限公司成交金额:74.5万元交货期:20个工作日中标产品的内容、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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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西宁市城西区黄河路30号)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魏绍蓉 刘鹏 史长巍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建新监狱宗先生0971-8222803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李女士0971-6150216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青海省财政厅 联系电话:0971-6145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