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鄞州区横溪镇小城镇整治监控设备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7-25 |
| 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就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鄞州区横溪镇小城镇整治监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GZZB2018-59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鄞州区横溪镇小城镇整治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05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7月24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 | 监控系统 | 1 | 浙江速腾电子有限公司 | ¥679366.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横溪镇人民政府/鄞州区横溪镇桑园路28-7号/88064459
中标供应商: 浙江速腾电子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启明路818号17幢117号
评委会名单:张淑河、周建伟、张伟军、贾东生、李乾伟 |
| 六、采购文件: | 1(采购文件)鄞州区横溪镇小城镇整治监控设备采购项目7.2(全黑打印稿)_201872510546.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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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芸 联系电话:87298497 传真:87298497 联系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88号新洲银座150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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