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和(2018)平街第一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项目中标公告(第一包二次)7月25日
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的委托,就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LY18-049)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LY18-049 项目名称: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姚瑶 联系方式:15510616884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来广营北苑家园莲葩园1号和平街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老师 010-6429303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第一包 二次)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公园东门旧管理处三层招标部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姚瑶15510616884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3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25日 总中标金额:1288.5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不得开启。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世高食品有限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焦化路8号 | 1288.54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平兴莉 郑伯阳 穆林荣 冯湛清 王宏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食堂委托服务项目(第一包 二次) 六、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事宜:本项目公示期为即日起1个工作日。 备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如对以上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北京华林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北京北京市和平街第一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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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北京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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