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采购肇(上午发布)庆高新区2018-2021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资格项目中标结果补充公告7月26日
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于2018 年07月25 日就肇庆高新区2018-2021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资格(GDQX-18GX3GH510-01)采用公开招标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X-18GX3GH510-01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肇庆高新区2018-2021年度公务车定点维修服务单位资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高新区永旺汽车修理厂 法人代表 岑汉明 地址 肇庆市大旺区迎宾大道汽修厂办公楼33号 2:中标供应商名称 高新区壹号汽修厂 法人代表 尹清谷 地址 肇庆市大旺区丽新化工机械有限公司厂房A区 3:中标供应商名称 肇庆高新区笙辉汽车服务中心 法人代表 张旭光 地址 肇庆市大旺区迎宾大道鑫旺电子有限公司新厂房自编14卡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五条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高新区永旺汽车修理厂 | —— | 1 | 维修材料管理费率:5.00% | 起止时间:2018年至2021年 | 维修材料管理费率:5.00% | 高新区壹号汽修厂 | —— | 1 | 维修材料管理费率:10.00% | 起止时间:2018年至2021年 | 维修材料管理费率:10.00% | 肇庆高新区笙辉汽车服务中心 | —— | 1 | 维修材料管理费率:12.00% | 起止时间:2018年至2021年 | 维修材料管理费率:12.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报价明细附件 七、评审日期:2018年7月11日评审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5室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陈智方成员: 陈泉、张宗宏、赵庆璋、李宇飞(采购人代表)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收费金额:20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是否通过符合性审查 | 技术及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推荐排名 | 比例70% | 比例30% | 100% | 1 | 高新区永旺汽车修理厂 | 是 | 49.66 | 30.00 | 79.66 | 1 | 2 | 高新区壹号汽修厂 | 是 | 59.00 | 15.00 | 74.00 | 2 | 3 | 肇庆高新区笙辉汽车服务中心 | 是 | 43.66 | 12.50 | 56.16 | 3 |
备注: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应当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覃小姐 | 联系电话:0758-271210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邓先生 | 联系电话:0758-3639163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三路6号301 |
| (三)采购人: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 地址: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德大街91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发布人:广东七星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5日
来源:广东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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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肇庆 项目 招标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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