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网==》 青海恒睿竞磋(服务)2018-009 |
| 采购项目名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4.08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64.00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6日 |
| 评标日期2018/07/26 10:30 |
| 定标日期2018/07/26 12:30 |
| 各包要求 成交单位: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敬老院地 址:海东市乐都区洪水镇店子村成交金额:64.00万元完工期:合同签订后1年成交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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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城西区海湖新区金座晟锦A区2号楼二单元八楼2083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广斌(组长)、杨秀敏、周尚俊(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 购 人:海东市乐都区残疾人联合会联 系 人:马先生联系电话:0972-8620230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恒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0971-8275385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622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