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网==》 天勤公招(服务)2018-004 |
|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颗粒物源清单调查项目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607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606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1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6日 |
| 评标日期2018/07/26 10:00 |
| 定标日期2018/07/26 11:30 |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西宁市颗粒物源清单调查项目 价格:6060000元 完成期限:730个工作日 供应商名称: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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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当天大屏幕)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肖明、周少红、陈黎君、张艳颖、钟青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西宁市环境保护局17809823086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强 联系电话:0971-5203879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西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1-631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