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章 投标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窗帘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7-26 |
| 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窗帘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YZ—ZFCG(2018)—046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窗帘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05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7月26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货物类 | 1 | 宁波高新区杰万仕智能遮阳科技有限公司 | ¥482979.67 |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东部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宁波市鄞州区河清北路828号/55862782
中标供应商: 宁波高新区杰万仕智能遮阳科技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区钢材市场一号门桥西
评委会名单:阮勇、陈超、王菊芬、陈宇晓、陈贤良 |
| 六、采购文件: | 046东部新城社区服务中心窗帘标书_201875141912.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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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潘红阳 联系电话:88225172 传真:0574—28830199 联系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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