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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荔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2018)项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中标公告7月27日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的委托,就“荔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项目(项目编号:PTZHX2018049-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PTZHX2018049-1 项目名称:荔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联系人:郑燕英 联系方式:13607525851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郑燕英13607525851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荔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中标公示 1、招标文件编号: PTZHX2018049-1 2、采购单位名称: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 莆田市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路帝源首座1902 联系人:小陈 联系方式:0594—2331626 、13950726899 4、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7月19日 5. 开标日期:2018年7月26日 6、采购单位确认日期:2018年7月26日 7、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五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来源:十环网==》
合同包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 中标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一 | 荔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 | 72000.00 |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 |
评标专家:林武、陈万仙、戴建浜 8、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7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莆田市中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莆田市荔城区东圳路帝源首座19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陈139507268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26日 总中标金额:7.2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 序号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福建建达律师事务所 | 福州市鼓楼区营迹路69号恒力创富中心西塔10层 | 7.2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包干价 评审专家名单: 林武、陈万仙、戴建浜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荔城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专项法律服务项目(重新招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福建莆田市荔城区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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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福建 莆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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