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东莞市(2018)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松山湖中心2片区增加绿化管养面积项目7月27日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的委托,于2018 年07月26 日就松山湖中心2片区增加绿化管养面积项目(441900-1-201806-0121205-0005)采用单一来源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一般招标项目可以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特殊招标项目可以由招标人直接确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900-1-201806-0121205-0005 《==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行政监督及有关部门的具体职权划分,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松山湖中心2片区增加绿化管养面积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640,000 四、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卓颐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刘慧兰 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黄旗新村一巷前一号 2:中标供应商名称 佛山市顺德区花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胡兆辉 地址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兴华东路29号 3: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柏占玖 地址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简平路2号倚翠馨园首层016号商铺 4:中标供应商名称 广东中安金狮安全护卫服务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黄润新 地址 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厦村东坊南一巷2号 5:中标供应商名称 东莞市和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陈楚钦 地址 东莞市东城街道主山下三杞莞樟路82号金岭大厦A座606室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松山湖中心2片区增加绿化管养面积项目 | 项 | 1 | 2634999 | 按采购文件要求 | 2634999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评审日期:2018-7-25评审地点:东莞市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办公区B1栋三楼第二评标室(314)。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刘夏利成员: 徐新机、柯军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规定收取收费金额:28079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经谈判,一致推荐东莞市卓颐景观设计有限公司(主体)、佛山市顺德区花洲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成员)、广东美保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成员)、广东中安金狮安全护卫服务有限公司(成员)、东莞市和臻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成员)为成交候选人。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王小姐 | 联系电话:0769-2310938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钟先生 | 联系电话:0769-22897226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胜和路胜和广场A座8楼A号 |
| 联系人:邓伟健 | 联系电话:0769-23109388 |
| 传真:0769-26986988 | 邮编:523000 |
| (三)采购人: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 |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管委会B1栋 |
| 联系人:钟劲驹 | 联系电话:0769-22897226 |
| 传真:0769-22897226 | 邮编:523000 |
| (四)财政部门:东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 地址:东莞市鸿福路行政中心 |
| 联系人:政府采购监管科 | 联系电话:0769-22831131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发布人:东莞市骏华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来源:广东东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松山湖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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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广东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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