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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2018]酒仙桥街道机关食堂服务项目中标公告7月27日
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就酒仙桥街道机关食堂服务项目项目(项目编号:HCYX-2018-14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CYX-2018-143 项目名称:酒仙桥街道机关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联系人:张阳 联系方式:6238659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六街坊六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64309100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用途:食堂服务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诚永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甲29号华龙大厦A座1901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238659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6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27日 总中标金额:154.84000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泰宇龙华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北京市朝阳区安苑北里21号楼院1号楼505室 | 154.84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9387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评审专家名单: 闫耘、胡跃新、石瑞云、刘玉慧、姜涛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附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北京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酒仙桥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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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朝阳区 招标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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