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2018)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7月27日
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对有所列违法行为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取消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来源:十环招标网==》
发布日期:2018年7月2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CXBMCG2018007WS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三、采购公告日期:2018年7月4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7月24日 五、中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子包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 型号 | 数量 (吨/年) | 单价 (元/吨)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金额 (元/年) | 1 | 医用液氧(含运输) | / | 700 | 1450.00 | 梅塞尔阳光(宁波)气体产品有限公司 |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南出口加工贸易区 | 1015000.00 |
注: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六、评审专家名单:盖晓芳、袁建新、徐红波、顾成雄。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须在本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1.5165万元(人民币)。 采购人名称:慈溪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慈溪市浒山街道南二环东路999号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74-63929454 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招标文件出售)、八楼(办公区) 联 系 人:姜春辉、陈洁、徐徕 联系电话:0574-87307605、87356230 传 真:0574-87198579 招标文件1238(6.13)_2018726164714.doc
来源:浙江慈溪市人民医院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宁波 江北区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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