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三条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青海青采竞谈(货物)2018-009 |
| 采购项目名称天峻县民政局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54.4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54.375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27日 |
| 评标日期2018/07/26 11:00 |
| 定标日期2018/07/27 10:02 |
| 各包要求 中标供应商:青海金妤康贸易有限公司中标内容: 天峻县民政局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中标金额:543750.00元工期:合同签订后30天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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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徽泰大酒店二楼会议室(青海野生动物园路口)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周鹏、贺晓龙、王飞龙(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天峻县民政局0977-8266043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青采招投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0971-7738822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天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7-8266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