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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2018年渝中区市政结构设施经常性检测(第二次)(18C00(2018)54)结果公告7月28日
2018年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结构设施经常性检测(第二次)(18C0054)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 2018年7月26日 一、项目号:18C0054 二、项目名称:2018年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结构设施经常性检测(第二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审日期: 2018年7月26日 五、公告日期: 2018年7月27日 六、中标结果 分包号:1 | 分包内容 | 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 | 地址 | 服务要求 | 其他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三条 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来源:十环网==》 2018年重庆市渝中区市政结构设施经常性检测(第二次)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3,280,008.00 | 重庆中检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 重庆市江北区港安二路2号2幢4-1 | 无 | 无 | 代理服务费总计:¥31,192.00元 七、评标委员会袁明远、李斌、程渝波、王震中、李春辉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八、其他事项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九、联系人采购人: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63913995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天骄 代理机构电话:1350830996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来源:重庆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渝中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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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渝中区 项目 招标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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