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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羊头镇安置区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2018)设计编制服务的中标公告7月30日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羊头镇安置区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编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HZPGJSZB2018设字008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ZPGJSZB2018设字008号 项目名称: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羊头镇安置区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编制服务 项目联系人:邓微微、莫诗香 联系方式:0774-5137829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桂隆发展大厦A座6楼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古雅0774-8838356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中标范围:全过程设计服务(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的补充或变更设计)。 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日。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非标准设备设计;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⑤项目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08月01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贺州市新风街26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邓微微、莫诗香0774-5137829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23日 总中标金额:296.4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条 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实际情况,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null | 296.4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3.0712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以中标价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即100万元以下—1.5%,100万元—500万元—0.8% 评审专家名单: 陈建明、麦克健、陈伟平、刘刚、方少敏、梁天辉、龚晴、陈妲、宾朝香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范围:全过程设计服务(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的补充或变更设计)。 设计服务期限: 60日历日。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非标准设备设计;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⑤项目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08月01日。 六、其它补充事宜 项目名称 | 平桂区城市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羊头镇安置区小区外基础配套设施项目设计编制服务 | 项目招标编号 | HZPGJSZB2018设字008号 | 建设单位 | 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建宇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中标范围 | 全过程设计服务(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非标准设备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有可能发生的补充或变更设计)。 | 开标时间 | 2018年07月23日15时30分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 中标人 | 广西华景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 中标价 | (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陆万肆仟元整(¥2964000.00) | 设计服务期限 | 60日历日。 ①设计合同载明的计划开始设计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基础)设计(含方案设计、工程概算); ②设计方案经相关部门批准后20日历天内完成非标准设备设计; ③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④施工图设计经审查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 ⑤项目配合: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每收到发包人发出异议函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计划开始日期:2018年08月01日。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陆洲雄 | 职称:高级工程师,专业:路桥工程,证书编号:0008196 | 公告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及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公告日期(即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 | 2018年07月30日 | | | | | | | | 备注:招标人应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中标公告。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西贺州市平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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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设计 项目 中标 工程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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