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2018)局1号会议室LED屏及扩声设备采购成交公示7月30日
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号会议室LED屏及扩声设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成交公示 《==招标投标法 第五章 评标 第三十七条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来源:十环招标网==》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1号会议室LED屏及扩声设备采购项目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招标、评标工作已于2018年7月30日结束,现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编号:SHXD2018ZC第50号 采购编号:2018NCZ(YC)000713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采购人: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 系人:吴主任 联系电话:0951-6889382 代理机构: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人:宋婕 联系电话:0951-5170476 定标日期:2018年7月30日 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网==》 成交单位 |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网==》 成交价格 | 成交单位地址 | | 宁夏声之源商贸有限公司 | 1870000元 | 银川市兴庆区银帝丽锦苑11号楼2号营业房 |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彬、牛志文、孟昭森(采购人代表)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及依据: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颁布的?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的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如各当事人对以上结果有异议,可以在本公告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公司提交质疑函,对逾期提交的,我公司将不予接收。此公示期满后中标结果自动生效。 在此,向各投标供应商给予本次政府采购工作的支持表示感谢! 宁夏三环信达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0日
来源:宁夏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招标 宁夏 会议室 项目 中标
上一篇: 清溪镇机关事务中心行政办事中心食堂承包(下午发布)服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7月30日
下一篇: 返回列表
本站网址:
-------------------------------------友情提示:--------------------------------
注意:本站点所有信息全部免费浏览,来源于宁夏银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地政府采购网站,本站不做任何修改以及联系方式屏蔽,其真实性需要使用者自己确认,十环网2018中标所有信息均为免费公开查询,不承担任何商业责任!如果2018中标有涉及到虚假和隐私信息,需要删除的请使用以下方式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更正或删除信息请发邮件:59922383@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