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网==》 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二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拆除重建项目勘察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七条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备案编号 | 2018-KC-006 |
| 项目招标编号 | GXZC2018-G3-17669-ZXHT |
| 招标人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
| 建设单位 | 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强制隔离戒毒所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 建设规模 | 场所应建总建筑面积46530平方米。本次拆除重建面积4562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41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210平方米,保留改造现有用房面积910平方米,主要建设戒毒人员用房、业务用房、警察用房等,同时配套建设相关道路、水电、绿化等设施。 |
| 开标时间 | 10时30分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7号开标室 |
| 公示开始时间 | | 公示截止时间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70% |
| 勘察服务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宋德承(注册编号:AY064500154)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基础勘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投标报价 | 70% |
| 勘察服务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莫孙庆(注册编号:AY104500240)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水文工程地质勘察院 |
| 投标报价 | 70% |
| 勘察服务期 | 40日历天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项目负责人 | 徐顺息(注册编号:AY074500177)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其依据 | 无 |
| 公示媒介 |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
| 质疑和投诉 | 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桂林市建设工程招标站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3-38253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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