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七条 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无效。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招标网==》
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污染源普查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六条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名称: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购买第三方服务开展污染源普查项目 二、项目编号:ZCZFCGCS-2018087 三、公告发布日期: 2018年7月30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7月30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来源:十环网==》
标包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标的名称 | 中标金额(元) | 1 |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 | 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西侧世纪财富中心AB座A1040 | 污染源 普查项目 | 850000.00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张信明、王勤、刘波。 八、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竞争性磋商方式): 山东民通环境安全科技有限公司(65.00、63.00、65.00);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63.00、58.00、52.00); 山东典承环境分析测试有限公司(61.00、57.00、43.00)。 九、联系方式 1.采 购 人:淄博市环境保护局淄川分局 地 址:淄博市淄川区淄城东路47号 联系人: 刘先生 联系方式:0533-5180351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临淄区晏婴路石化大厦7层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533-7966888 发 布 人:山东梅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