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青海兴拓询价(工程)2018-020 |
| 采购项目名称同仁县一完小教育均衡发展项目 |
| 采购方式询价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15.25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15.210089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31日 |
| 评标日期2018/07/31 10:00 |
| 定标日期2018/07/31 11:00 |
| 各包要求 成交单位:青海宁和工程有限公司成交金额:152,100.89元工期:20天成交内容:详见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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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省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1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周玉花(组长)、马江波、高燕(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单位:同仁县一完小联系人:余先生电话:13639733998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兴拓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张女士、杨先生电话/传真:0971-5127273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同仁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973-8722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