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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国家海洋局天津(2018)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综合档案室改造项目中标公告7月31日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的委托,就“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综合档案室改造项目”项目(项目编号:FHZB2018-S-048)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要求,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要求潜在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文件和业绩情况,并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FHZB2018-S-048 项目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综合档案室改造项目 项目联系人:周烨 联系方式:022-60777285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航海道5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侯工 022-87898295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合同履行日期:接到监理进场通知后90天(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新科道与碧祥路交口新科园12号别墅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周烨 022-60777285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6月27日 中标日期:2018年07月30日 总中标金额:125.8881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七条 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天津市鸿锦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天津市河西区柳江路东侧恒盛大厦1-345 | 125.8881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0.94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评审专家名单: 张华、尹秀波、陈琴、侯平平、李怡(采购人代表)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标的名称: 数量:1项; 单价:1258881.00元; 服务要求: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来源:天津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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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天津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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