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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寿光市弥河亮(上午发布)化工程设计采购中标公告8月1日
寿光市弥河亮化工程设计采购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52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寿光市建新街与渤海路交叉路口 联系方式:0536-5221325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寿光市新兴街3008号联系方式:15763621589 二、采购项目名称:寿光市弥河亮化工程设计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SGGX2018-0223A013 三、公告期限: 2018年03月13日至2018年03月19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五、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来源:十环网==》
招标内容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来源:十环网==》
拟中标单位 | 地址 | 中标额(元) | 寿光市弥河亮化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内容招标包括:南至弥河东方桥,北至弥河寒桥,设计范围包括所有沿河桥梁、河岸线、周边建筑、园路等景观的灯光设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山东清华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 济南市高新区新宇路750号3号楼 | 796000.00元 |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陈晓钧、朱绍东、刘兴智、林萍、孙晓玮 七、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山东清华康利城市照明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91.38);深圳市金照明实业有限公司(81.39);山东万得福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0.10)。 八、公告期限: 2018 年 08月 01 日 至 2018 年 08月02日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泽华 联系方式: 15763621589 附件:1.中标清单; 2.中标供应商业绩扫描件; 3.招标文件。 发 布 人: 寿光广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 年 08月 01 日
来源:山东寿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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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招标 设计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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