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州法院会议系统改造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01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办法,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州法院会议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YZ—ZFCG(2018)-042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州法院会议系统改造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05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01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 鄞州法院会议系统改造 | 1 | 浙江宝兴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 ¥1451712.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87412188
中标供应商: 浙江宝兴智慧城市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天高巷221号1401、1402室
评委会名单:陈冬亮、陈起来、唐继明、蒋林瀚、高志刚 |
| 六、采购文件: | 2018-042法院会议系统改造_201875155256.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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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盛 联系电话:88225172 传真:0574—28830199 联系地址:鄞州区四明东路58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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