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七条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来源:十环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昌邑市广播影视中心标准化建设演播厅灯光、舞台改造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一条 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2018-135-02-55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招标网==》
三、磋商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7日 四、磋商日期:2018年7月31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昌邑市广播影视中心标准化建设演播厅灯光、舞台改造 | 昌邑市新领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昌邑市利民街658号 | 698000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袁道远、秦永生、李希刚。 八、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昌邑市新领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90.97(86.97、90.97、94.97);昌邑市冠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58.62(55.95、59.95、59.95);潍坊昭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7.33(56、60、56);山东盛世高远信息科技有限公司56.60(55.93、58.93、54.93)。 九、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下表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收费金额:10470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昌邑市广播影视中心 地 址:昌邑市平安街1669号 联系人:张新立 联系方式:1596362227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潍坊市高新区潍县中路2309号金域国际1012室 联系人:刘春朋联系方式:0536-8792162 发 布 人: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