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慧食药监“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及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慧食药监“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及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投标法 (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 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原GQZFCG2018179 三、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9日 四、开标日期:2018年07月30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欢迎举报违规操作的招标行为==来源:十环网==》
序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供应商 | 地 址 | 中标金额(元) | 1 | 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慧食药监“互联网+明厨亮灶”平台及设备采购项目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山东有限公司淄博分公司 | 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139号 | 438000.00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范海斌、耿霞、傅凯、马东君、刘宇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高青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淄博市高青县大悦路 联系方式:0533-698862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高新区创业火炬广场E座1308室 联系方式:0533-2293772 15695472537 发 布 人:山东泽宝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