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十三条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出入境自助终端设备购买项目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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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111]HK[GK]2018012 |
3、采购人名称: | 福州市晋安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
地址: | 晋安区福兴大道22号 |
项目负责人: | 郑美林 |
联系电话: | 0591-83619261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恒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金鸡山路59号鼎鑫建筑设计创意园B区401 |
评审部经办人: | 林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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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1-87578026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7-09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8-01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至投标截止时间共有福州龙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福建兴众源商贸有限公司、福建宏佳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3家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在资格审查阶段,经资格评审小组审查,三家投标人资格均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进入下一评标阶段。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其他终端设备 | 实邑/EMPEROR | SSI-ZZSL-D/EMP7880/EMP7860 | 4 | 174000元 | 696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州龙兴达商贸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五一中路169号利嘉城A区综合层3层A3-128商场 | | 中标金额 | 69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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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1.044万元 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0%。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福州龙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的最后得分为79.89;福建兴众源商贸有限公司的最后得分为69.88;福建宏佳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的最后得分为:70.0。 评标委员会一致推荐: 合同包1中标人为福州龙兴达商贸有限公司,中标价为696000元。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林传胤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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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王雄生,黄敏桐,兰永花,王志新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