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采购[八月]医疗设备项目招标公告(重发)的采购结果公告8月2日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重发)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发布日期:2018年8月2日 公告期限:2018年8月2日至2018年8月3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办法,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就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2018NBHSWT085(NBITC-20183251G)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重发) 三、采购公告日期:2018年7月9日 四、定标日期:2018年7月31日 五、中标内容: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网==》
子包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中标供应商 名称 | 中标供应商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一 | 外科手术器械 | / | 1批 | / | 桐庐优仁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杭州市桐庐县城洋州路28号2号楼205室 | RMB139925.50 |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六、评审专家名单:余华良、朱炳甫、胡飞琴、王海红、张亚海 七、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结果有质疑的,须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八、代理费用收费标准及金额: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子包一: 0.2099万元(人民币);。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 联系人:陈琴、郑灵 联系电话:0574-87629230 采购单位: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益智中路52号 联系人:徐科 联系电话:0574-87559796 招标文件定稿3251_20188214833.docx
来源:浙江宁波市海曙区第二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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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项目 中标 宁波 招标 桐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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