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海丰县公路局国道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前期咨询服务[中午公告]项目的中标、成交公告8月2日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海丰县公路局的委托,于2018 年08月01 日就国道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441521-201806-263001-0002)采用竞争性谈判进行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六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编号:441521-201806-263001-0002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道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000,000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五、中标供应商 1:中标供应商名称 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方国成 地址 武汉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第一幢22层1-20号 六、报价明细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来源:十环网==》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招标投标法 第六章 责任 第四十九条 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来源:十环网==》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 国道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 / | 1宗 | 980000.00 | 按谈判文件要求 | 98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七、评审日期:2018-08-01评审地点: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评审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磋商小组或单一来源采购小组): 负责人:马乐展成员: 余宇霞、林安远 八、本项目代理收费标准:按国家发改委颁发的[2011]534号文规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收费金额:14700.00 九、评审意见(非标采购方式或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采用最低价成交法,推荐以下中标候选人 项目名称:国道324线海丰可塘至县城段改建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441521-201806-263001-0002 谈判日期:2018年8月1日 | 序号 | 谈判供应商名称 | 最终报价金额(元) | 推荐排名 | 1 | 武汉永业赛博能规划勘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980000.00 | 1 | 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 广东中科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2 | 广东友元国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985000.00 | 2 | 湖北衡平环境评价有限公司 | 深圳市宗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3 | 北京跨时空国土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990000.00 | 3 | 湖北君邦环境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广东省生态环境技术研究所 | 广东工业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 深圳市华伦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十、本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 中标、成交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周宇丰 | 联系电话:0660-685912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曾先生 | 联系电话:0660-6690734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城联河小区富城花园4栋东梯201号 |
| (三)采购人:广东省海丰县公路局 | 地址:海丰县海城镇云岭山庄上100米 |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布人:海丰县海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08月02日
来源:广东广东省海丰县公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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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谈判 海丰 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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