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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烟台市环境保护局[上午公告]烟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第三方技术釆购中标公告8月2日
烟台市环境保护局烟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第三方技术釆购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招标人:烟台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地 址:莱山区新苑路5号 电 话:0535-6926938 二、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迎春大街177号润华大厦2号楼20层 联系方式:0535-6892258 项目名称:烟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第三方技术釆购 项目编号:SDYTSJ2018-0597-00-0 三、公告期限: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7月16日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六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收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或者参加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的,给予警告,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四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违反本法规定,中标无效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的中标条件从其余投标人中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依照本法重新进行招标。==来源:十环网==》
预中标人名称 | 地址 | 预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报(万元) | 1 | 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通世南路219号 | 烟台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技术服务和质量控制第三方技术釆购 | 详见分项报价表 | 200.00 |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楚守国、杜元亭、李敏、杨尚斌、韩悦文。 七、评审结果: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得分 | 1 | 山东同济测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93.00 | 2 | 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 86.34 | 3 | 山东同济环境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 84.00 |
八、公告期限: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2日。 九、招标项目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烟台市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尹兵 联系方式:0535-6926938 招标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静 联系方式:0535-6892258 附:1、分项报价表2、预中标单位业绩扫描件 发布人: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1日
来源:山东烟台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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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招标 项目 山东 烟台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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