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马山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攻坚战37个水利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服务采购(第一次)(项目编号:HLMSZC180608-021)中标结果公告8月2日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马山县水利局的委托,就“马山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攻坚战37个水利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LMSZC180608-021)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HLMSZC180608-021 项目名称:马山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攻坚战37个水利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服务采购 项目联系人:陆工 联系方式:0771-3185317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马山县水利局 采购单位地址:马山县江滨西四巷4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71-682573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马山县水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8月1日上午9时30分就马山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攻坚战37个水利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服务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马山县水利工程竣工验收攻坚战37个水利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服务采购(项目编号:HLMSZC180608-021)。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37个水利工程为:3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处河段整治工程、4座电站增效扩容技改项目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服务一项。 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三、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7月9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政府采购网、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招标公告。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8月1日 评标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评标委员会名单:张炜、闭勇华、罗梅、李秋兰、王煜栋(业主评委) 采购人代表:黄克 五、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南宁市华泰天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鲤湾路10号柳沙大厦五楼 中标金额: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 主要中标标的基本概况详见附件。 六、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总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捌佰元整(¥15800.00) 政府采购代理本项目执行的收费标准: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向中标人收取。 七、联系事项: 1、采购人:马山县水利局 地址:马山县江滨西四巷41号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771-6825733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5楼) 联系人:陆工、杨工 联系电话:0771-3185317、13077731841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马山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1-6825986。 八、中标结果公告期限:自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1.公开招标文件 2.主要中标标的基本概况 采 购 人:马山县水利局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8月2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广西翰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西南宁市厢竹大道65号(南宁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5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陆工0771-3185317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9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02日 总中标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南宁市华泰天正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 南宁市鲤湾路10号柳沙大厦五楼 | 110.000000 |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8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按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收费标准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的规定 评审专家名单: 张炜、闭勇华、罗梅、李秋兰、王煜栋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37个水利工程为:31座水库除险加固工程、2处河段整治工程、4座电站增效扩容技改项目工程财务决算编制审计服务一项。 项目完成时间: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日历天)内向采购人提交成果文件。 六、其它补充事宜 无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无
来源:广西马山县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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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广西 工程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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