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一条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二)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但是投标价格低于成本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象山产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城东工业园、大中庄区块新建道路交通设施一批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02 |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就象山产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城东工业园、大中庄区块新建道路交通设施一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2018XSZFCG274G |
| 二、项目名称: | 象山产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城东工业园、大中庄区块新建道路交通设施一批采购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13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02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象山产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成套信号灯及控制装置 | 1 | 杭州萧山金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 | ¥2266668.00 |
采购单位: 象山产业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海关大楼2楼/13968385486
中标供应商: 杭州萧山金鹰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所前镇三联村赵坞自然村口
评委会名单:林适、魏寅、周伟敏、黄又红、史宏飞 |
| 六、采购文件: | 274G产业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城东工业园、大中庄区块交通设施_2018821730.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2018年8月3日-2018年8月3 日。投标供应商对中标公告有异议的,请在本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该书面质疑文件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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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65733022 传真:65733060 联系地址: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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