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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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文化建设项目二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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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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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文化建设项目 |
| 二、采购项目编号:ZBGK2018214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6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8月3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结果 | | 2 | 法律文化馆 | 济南科明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济南市高新区颖秀路3365号动漫游戏产业基地109室 | 33687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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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2包:毕如男、黄强、王伟、张连英、张强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2包:济南科明数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55.5、62.0、63.0、70.0、71.0)、济南卓色国展装饰工程有限公司(46.0、49.0、50.0、50.5、59.0)、山东欧亚振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38.5、50.0、52.0、52.5、65.0)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地址:张店区联通路308号(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联系人:张主任(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联系方式:3198071(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 |
| 2.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省(自治区、直辖市)淄博市市(州)开发区县(区、市)柳泉路街道(路、乡、镇)280号(村)晨报大厦 |
| 联系人:滕佳佳 |
| 联系方式:0533-3591913 |
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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