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来源:十环网==》
1、项目名称: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任何单位违反本法规定,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的,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强制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责令改正;==来源:十环招标网==》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照明灯具节能改造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来源:十环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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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编号: | [350900]ZXFZ[GK]2018009 |
3、采购人名称: | 宁德市闽东医院 |
地址: | 福安市鹤山路89号 |
项目负责人: | 郑守辉 |
联系电话: | 0593-6336025 |
4、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河东路沙帽井3号邮电公寓七层西区 |
评审部经办人: | 林若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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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93-2937168、2595166;电子邮箱zhixinnd@163.com |
5、招标公告日期: | 2018-07-12 |
6、招标结果确定日期: | 2018-08-04 |
7、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情况: | 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
8、中标情况: |
包1 |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品牌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 1 | 1-1 | 其他服务 | 安信 | 响应 | 6 | 396000元 | 2376000元 | | 服务要求或标的的基本概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福建安信合同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安溪县湖头镇光电产业园 | | 中标金额 | 23760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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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收费金额:2.6008万元 收费标准:本项目的招标代 理服务费参考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中标人收取。 |
10、其他(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信息):用途:节能改造。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灯具的改造,项目服务期为6年。项目基本概况:闽东医院照明系统灯具估算计14160盏,总功率约为332049W,详见中标人投标文件。 |
11、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陈建国 (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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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叶陆晗,张清华,李正泽,龚 武 |
12、公告期限为本公告之日起1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