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装饰工程施工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装饰工程施工 《==招标投标法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五条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来源:十环招标网==》
二、采购项目编号:ZDCS2018075 三、采购公示发布日期:2018年7月23日 四、成交日期:2018年8月6日 五、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六、成交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八条 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来源:十环网==》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淄博市张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装饰工程施工 | 山东同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淄博市高新区柳泉路286号 | 大写:肆拾柒万元整 小写:470000.00元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崔长圃、王金勇、范建儒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张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新村西路226号 联系人:范先生 联系方式:0533-2869535 2、代理机构: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人民西路188号汇美弘域616室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方式:0533-2761298 邮箱:sdhqxm@126.com 发布人:山东和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