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二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处分,情节较重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处分。==来源:十环网==》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平台软件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07 |
| 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就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平台软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NBGD-20181091F |
| 二、项目名称: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资产管理平台软件采购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18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07日 |
| 五、中标内容: | 子包号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 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采购单位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来源:十环招标网==》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1 | 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服务类 | 1 | 宁波浩恒互联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176050.00 |
评委会名单:陈祖满、吴国文、段寿全、张惠敏、赵国钢 |
| 六、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定稿_201887155038.docx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采购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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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代理机构:宁波光大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001室 联系人:李骁翔、颜祯祥、张芝燕 联系电话:0574-87317830 传真:0574-87317660 邮箱:nbgdzb@163.com 采购人: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574-882231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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