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1 | 《==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来源:十环网==》 贵州华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仁县振兴大道汇源小区1栋1单元301室 | 兴仁县城南街道田坝、东湖街道凤凰城社区陆关新市民居住区卫生室装修及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 838132.40 | 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