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三)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来源:十环网==》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PCR仪温场校准系统设备(进口)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07 |
| 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PCR仪温场校准系统设备(进口)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ZJWS-20180130G |
| 二、项目名称: |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PCR仪温场校准系统设备(进口)采购项目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1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07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 | PCR仪温场校准系统(进口)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招标网==》
| 1批 | 宁波市华展汉诺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 | ¥399000.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计量测试研究院/宁波国家高新区江南路1588号E座/0574-87207319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华展汉诺威仪器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496号10-1室
评委会名单:郭明海、张更荣、郑睿行、廉立伟、刘祥勇 |
| 六、采购文件: | 130gpcr仪温场校准系统设备(进口)采购项目(最终稿)_20188717517.doc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见采购文件规定要求。 收费金额:0.5985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本项目公示期限自发布日起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公示结束日后1日为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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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浙江五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建华 联系电话:0574-83896188 传真:0574-87520151 联系地址:宁波市海曙区新典路46号宁波服务外包学院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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