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条(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来源:十环网==》 民政采竞招(货物)字2018-10号 |
| 采购项目名称民和县人民医院办公电脑采购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42.4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6.3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9日 |
| 评标日期2018/08/08 14:30 |
| 定标日期2018/08/08 16:00 |
| 各包要求 中标单位: 青海鑫北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63000元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 数量:电脑80台 单价:4537.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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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民和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谈判组长:梅守森 小组成员:马忠良 马希武(采购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民和县人民医院 马希武18097025030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民和县政府采购中心李宏 18197169238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民和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972-8526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