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九条 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来源:十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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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五条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来源:十环网==》 ( 中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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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名称: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 |
| 二、采购项目编号:LCCG2018000103 |
| 三、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7月13日 |
| 四、开标日期:2018年8月8日 |
|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六、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1 | 李沧区人民法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及二次设计 | 青岛艺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青岛市市北区宝应路9号105室 | 278.99162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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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信息:(包含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情况) 李沧区人民法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施工及二次设计 |
| 七、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标包【1】:郭爱军、厉运余、樊伟红、王新慧、王林翔 |
| 八、评标委员会成员评审结果:标包【1】:青岛艺高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86.5、88.0、90.0、90.6、91.0)、青岛利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73.0、74.0、76.1、76.1、76.7)、青岛颐金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4.5、75.7、76.6、77.0、79.0)、深圳市卓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74.0、75.9、76.0、76.8、78.2) |
| 九、联系方式 |
| 1.采购人: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院 |
| 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金水路1303号 |
| 联系人:程绍峰 |
| 联系方式:66878705 |
| 2.代理机构:青岛中睿必得招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山东省(自治区、直辖市)青岛市(州)李沧县(区、市)金水路街道(路、乡、镇)766-2号(村) |
| 联系人:刘海晓 |
| 联系方式:13853298308 |
| 收费标准:/ |
| 收费金额:4.2(万元) |
青岛市李沧区人民法庭室内改造装修工程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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