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来源:十环网==》 青海正诚竞磋(服务)2018-018 |
| 采购项目名称西宁市体育场采购物业管理(第二次) |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24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23.3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9日 |
| 评标日期2018/08/09 10:00 |
| 定标日期2018/08/09 11:00 |
| 各包要求 中标金额:233000元 服务期:1年供应商名称:青海天圆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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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广斌(评委组长)、潘文政、马军(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人:西宁市体育场联系人:曹女士 电话:0971-8589462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青海正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971-6517377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监督单位:西宁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971-630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