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来源:十环网==》
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成交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八条 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来源:十环招标网==》
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高青县水务局的委托,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项目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评审及采购结果确认谈判工作,并于2018年7月30日至2018年8月6进行了预成交结果公示,现预成交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将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八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2、项目编号:原GQZFCG2017333 3、项目概况: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环城生态水系工程PPP项目总投资62789.74万元,以政府方最终审定的总投资为准。项目合作期限:2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8年。在合作期限内,政府方指定的出资代表和社会资本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负责项目优化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的方式。 二、中标结果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来源:十环网==》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确定成交的方法和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开标时间: | 2018年7月27日下午14点整 | 成交社会资本方(联合体)名称: | 联合体牵头公司:东旭蓝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公司:东旭蓝天生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成交社会资本方(牵头方)联系方式: | 法定代表人:朱胜利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1011号 电话:18653232292 | 成交社会资本方的投标报价: | 合理利润率1(%):5.23; 投资额下浮率(%):0.05; 折现率系数(%):5.76; 年度运营成本(万元):1480.92; 合理利润率2(%):5.23; | 评标小组成员: | 康新亮、武明理、邢晓村、王延军、于杰、马东君、李军 | 采购结果确认谈判组成员: | 邵珠泉、王忠、杨洪波、孙新明、史雪萍、张洪群、柴 静 |
三、联系方式 1.采购人:高青县水务局 地 址:淄博市高青县中心路37号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方式:0533-6962141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高新区柳泉路111号创业火炬广场F座7层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33-8171494 18560836751 邮箱:sdtqzb@126.com 3、此公告同时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淄博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发布人: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8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