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七条 前款专家应当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八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来源:十环网==》 柴桥中学网络升级改造的采购结果公告 |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七条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来源:十环网==》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8-08-10 |
| 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就柴桥中学网络升级改造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过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
| 一、采购编号: | BLZFCG2018048 |
| 二、项目名称: | 柴桥中学网络升级改造 |
| 三、公告日期: | 2018年07月17日 |
| 四、定标日期: | 2018年08月10日 |
| 五、中标内容: | | 子包号 | 采购单位 | 品目 | 数量 | 中标供应商 | 中标价格 | | 1 |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 | 网络设备组件 《==招标投标法 第54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违反本法规定,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给予警告,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前款所列行为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来源:十环招标网==》
| 1 | 宁波市沪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 ¥685695.00 |
采购单位: 宁波市北仑区柴桥中学/北仑区柴桥镇环镇北路2号/0574-55875003
中标供应商: 宁波市沪东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长江路1058号 评委会名单:许坚刚、孙刚鸿、吕征、徐志明、李宏铭 |
| 六、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BLZFCG2018048_2018810142515.rar |
| 七、代理费用: |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0 万元 |
| 八、其他事项: |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向采购机构、采购人提出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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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采购机构:宁波市北仑区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阿云 联系电话:0574-86781479 传真:86781480 联系地址:北仑区行政大楼B座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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