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采购项目编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十六条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来源:十环网==》 海南德瑞竞谈(工程)2018-062 |
| 采购项目名称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亮化工程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人民币35万元整 |
| 中标总金额人民币347000万元整 |
| 项目分包个数无 |
| 公告发布日期2018年8月9日 |
| 评标日期2018/08/09 15:30 |
| 定标日期 | 各包要求 中标内容: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亮化工程项目中标价格:347000万元合同履行日期:自合同约定后30日历日内完成中标供应商名称:四川信合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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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包中标内容、数量、价格、合同履行日期及供应商名称 | 投标、开标地点海南州共和县城北新区青海银行西侧一楼 |
| 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王吉合、郑兰芳、金长远(采购人代表) |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海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15309748333 |
|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海南州德瑞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人:央老师 联系电话:0974-8516555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单位名称:海南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1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