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投标法 第十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来源:十环网==》
莱芜经济开发区大洛庄小学塑胶操场施工项目(第三次) 《==招标投标法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来源:十环招标网==》
中标公告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采购人:莱芜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地 址:莱芜市经济开发区 联系方式:张务群 0634-5876511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地 址:莱芜市文化南路116号丽景花园9号沿街楼303室 联系方式:胡燕 0634-6388000转628、13031763932 二、采购项目名称:莱芜经济开发区大洛庄小学塑胶操场施工项目(第三次) 采购项目编号:LWJJ2018010 三、公告期限:2018年7月18日 至2018年7月24日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五、中标情况: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一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国务院规定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决定。本法已对实施行政处罚的机关作出规定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标段 | 预中标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预中标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元) | 一 | 莱芜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莱城区张家洼办事处(莱城电厂北邻) | 塑胶操场施工 | 无 | 1宗 | 1,800,556.83 |
六、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李峰、刘勇、许英民、张凌云、李静 七、采购小组成员评审结果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总得分 | |
1 | 莱芜宏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1,800,556.83 | 86.64 | 2 | 莱芜市城建建安工程有限公司 | 1,800,220.53 | 80.76 | 3 | 莱芜市鑫浩源建安有限公司 | 1,800,886.60 | 78.20 | 4 | 莱芜市东辰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 1,800,397.89 | 78.08 |
八、公告期限:2018年8月 11 日 至 2018年 8月 11 日 九、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燕 联系方式:0634-6388000转628/13031763932 附件:1.中标清单:包括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 2.预中标供应商业绩扫描件。 发 布 人:山东兴安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8年 8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