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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金秀瑶族自治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中午发布]公务用车2018-2019年度维修保养与清洁服务定点采购LBJXZC2018-G3-00001-GXYL中标公告8月13日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就“金秀瑶族自治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2018-2019年度维修保养与清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BJXZC2018-G3-00001-GXYL)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八条 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LBJXZC2018-G3-00001-GXYL 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2018-2019年度维修保养与清洁服务定点采购 项目联系人:莫露思 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于2018年8月6日上午11时00分就金秀瑶族自治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2018-2019年度维修保养与清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金秀瑶族自治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公务用车2018-2019年度维修保养与清洁服务定点采购(项目编号:LBJXZC2018-G3-00001-GXYL) 二、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来源:十环网==》
项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七条 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进行招标,贷款方、资金提供方对招标投标的具体条件和程序有不同规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但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来源:十环网==》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 1 | 项 | 具有在金秀县城内和桐木镇范围内履行采购合同的能力和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汽车车辆维修保养服务的企业。 计划确定金秀县城内6家、桐木镇1家公务用车维修服务类定点供应商。 本次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有效期:2年。 | 2 | 车辆定点清洁服务 | 1 | 项 | 在金秀县城内有固定的车辆清洁经营场地、技术人员、设备的供应商提供车辆清洁服务 计划确定4家公务用车清洁服务类定点供应商。 本次公务用车维修服务有效期:2年。 |
合同履行日期:二年。 三、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年7月4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来宾市政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 定标日期:2018年8月10日。 四、评标信息: 评标日期:2018年8月6日上午11时00分 评标地点:广西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政务服务中心3楼【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委员会名单:刘云、彭守昌、黄秋茎、廖华、文光兴。 采购人代表:无 五、中标信息: 01分标 序号 | 中标人 | 配件综合优惠折扣率 | 工时综合费优惠折扣率 | 中标人地址 | 服务期限 | 1 | 金秀县金秀镇智华汽车修理厂 | 85.00% | 85.00% | 广西来宾市金秀县金秀镇金园小区 | 二年 | 2 | 金秀县新康达汽车修理厂 | 90.00% | 90.00% | 金秀县汽车总站大院内 | 二年 | 3 | 金秀县鑫铭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85.00% | 90.00% | 金秀县桐木镇梧桐大道(桐木镇汽车客运站内) | 二年 |
02分标 序号 | 中标人 | 清洁费综合优惠折扣率报价 | 中标人地址 | 服务期限 | 1 | 金秀县锦秀洗车场 | 85.00% | 金秀瑶族自治县汽车站停车场内 | 二年 | 2 | 金秀县金秀镇中原汽车美容店 | 80.00% | 广西来宾市金秀镇功德路聚宝城项目负一楼 | 二年 | 3 | 金秀县顺发洗车场 | 85.00% | 广西来宾市金秀县金秀镇解放路171号 | 二年 |
六、其他事项: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01分标按固定金额3000元整,02分标按固定金额2000元整向每个中标供应商收取,由各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七、联系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佳斌 采购单位联系人:刘股长 地址: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 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 北门2-1号 联系电话:0772-4299199、4298488 联系电话:0772-6217180 监管部门:金秀瑶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0772-6215667。 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或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招标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详见公告正文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详见公告正文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04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13日 总中标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详见公告正文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01分标按固定金额3000元整,02分标按固定金额2000元整向每个中标供应商收取,由各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评审专家名单: 详见公告正文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公告正文 六、其它补充事宜
来源: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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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中标 项目 金秀瑶族自治县 招标 来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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