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机构发布信息原文:-----------------------
标题:北京东方文化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门西区G8广场、大江胡同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2018]告中标公告8月13日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东方文化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北京东方文化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门西区G8广场、大江胡同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项目(项目编号:-)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招标投标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法。==来源:十环招标网==》
《==招标投标法 第四十六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来源:十环招标网==》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北京东方文化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前门西区G8广场、大江胡同景观提升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联系人:冯皓 联系方式:18510167258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北京东方文化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西街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毛工 68011128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 四、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02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冯皓 18510167258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07月12日 中标日期:2018年08月09日 总中标金额:973.511255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三条 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来源:十环网==》 序号 | 《==招标投标法 第六十条 中标人不按照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履行义务,情节较为严重的,取消其二年至五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不适用前两款规定。==来源:十环网==》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 中标金额(万元) | | 1 | 北京华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北京市西城区国英园1号楼0315号 | 9735112.550000 |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12345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 评审专家名单: 赵文华、成桂芝、吴爱中、毛萍、李宝刚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图纸范围内的市政管线、景观绿化、道路铺装等 六、其它补充事宜 / 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需填): /
来源:北京北京东方文化商业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信息结束----------------------------
标签: 中标 项目 北京 招标 丰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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